洛阳民间借贷纠纷律师网站logo

免费咨询电话:13700814906
洛阳民间借贷纠纷律师

律师文集

民间借贷超过诉讼时效,会有哪些法律后果?

来源:洛阳民间借贷律师网时间:2022-03-12 21:48:09

  1、诉讼时效抗辩权

  诉讼时效届满后,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,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,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。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受理后,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,中断,延长事由的,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。

 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,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,法院不得释明或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,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。

  2、诉讼时效抗辩权对人的效力具有相对性

  诉讼时效届满后,权利人的请求权得以阻却的后果不必然产生,以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为前提。在义务人众多的情形下,其中一人所为诉讼时效抗辩权之效力,或其中一人之抛弃时效利益,对于其他人不产生影响,即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只产生相对效力。

  时效具有强制性,任何时效都由法律、法规强制规定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、缩短、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。

相关推荐:

当事人咨询:债务人欠钱不还打人,应该怎么办?
洛阳律师解析:债务人违约,债权人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?
洛阳资深律师支招:个人借款应如何约定利息
洛阳民间借贷纠纷律师:借款合同计息天数怎么计算?
洛阳律师解析:债务人有多个债务,清偿的顺序是什么?
魏书雨律师照片

联系律师

洛阳借贷纠纷律师魏书雨

免费咨询电话:13700814906

执业律所: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

事务所地址: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唐宫路交叉口升龙广场汇金中心712室

法律专长:民间借贷纠纷,公司债务纠纷,债务追讨等

在线咨询

律师微信

律师微信二维码